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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所在地:广东 深圳市
对于深圳这样高度开发、生态敏感的超大城市,这不仅是提升水土保持效果的关键,更是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。
以下是如何在深圳构建和完善水土保持“全链条、全过程”监管体系的具体方案:
一、核心理念:从“事后补救”到“闭环管理”
全链条全过程监管的核心在于,将监管贯穿于项目立项、设计、施工、竣工验收到长期运维的每一个环节,形成一个闭环管理系统,确保无死角、无断点。
二、构建“全链条、全过程”监管的四阶段核心任务
阶段一:前期规划与设计(源头预防链)
目标:将水土流失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。
规划协同:在国土空间规划、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阶段,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就提前介入,规避生态敏感区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。
方案刚性约束:提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和评审标准。方案必须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,并将其核心指标(如扰动范围、弃渣量、植被恢复率等)作为“硬约束”纳入项目总体设计。
数字化预演:利用BIM(建筑信息模型)+GIS(地理信息系统)技术,在开工前对施工期间的土方平衡、排水沉沙、边坡稳定等进行模拟分析,优化方案。
阶段二:建设期(过程控制链)
目标:确保施工活动严格按方案执行,动态控制水土流失。
“互联网+监管”模式:
视频监控全覆盖:在项目出入口、弃土场、高边坡等重点区域安装高清摄像头,实时监控施工行为和环境状况。
无人机定期巡查:每月或每季度使用无人机进行正射影像和三维建模,精准比对实际扰动范围与批准范围,自动识别新增裸露地块和水土流失隐患。
物联网实时监测:在关键点位布设土壤湿度、振动、倾角传感器和自动径流泥沙采样仪,实时监测边坡稳定性和水体泥沙含量,出现异常自动报警。
“三方”协同履职:明确并压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、施工单位的直接责任、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督责任。推行水土保持监理月报制度,重大问题即时报告。
动态跟踪与变更管理:任何涉及扰动范围、弃渣场位置、防治措施的重大变更,必须重新报批水土保持方案,严禁“先斩后奏”。
阶段三:竣工验收与移交(效果评估链)
目标:科学评估水土保持效果,确保设施稳定运行。
严格验收标准:不仅要看工程措施(如挡土墙、排水沟)是否建成,更要评估其质量和生态措施(如植被覆盖率、土壤肥力)的长期稳定性。
引入第三方评估: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调查和评估,出具客观公正的验收报告。
资料数字化归档:将全过程的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监测、验收资料整合成一套完整的数字化档案,与项目不动产登记等信息关联,为后续监管提供数据基础。
阶段四:长期运维与跟踪(长效保障链)
目标:防止“一验了之”,确保水土保持设施持续发挥作用。
明确管护主体:项目验收后,明确边坡、绿地、雨水设施等的水土保持管护责任单位,并向社会公示。
纳入“城市管家”体系:将水土保持设施的运维纳入市政、环卫、园林的日常管护范围,统一标准,统一考核。
后期跟踪监测:对重大项目和敏感区域,在验收后1-3年内进行跟踪监测,评估植被群落的稳定性和水土流失控制效果的持续性。
三、强化监管的支撑保障体系
智慧监管平台(“水土保持大脑”)
整合上述所有环节的监测数据(视频、无人机、传感器)、审批信息、巡查记录,在一个平台上实现“一图感知、一网统管”。
利用AI算法,自动识别违规行为(如夜间偷排泥浆、超范围开挖),实现从“人防”到“技防”的智能预警。
健全法规标准体系
修订《深圳市水土保持条例》,明确全链条监管中各方的法律责任。
制定针对不同工程类型(线性工程、房地产、公园绿地)的精细化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。
创新管理机制
信用监管:建立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、技术服务单位的水土保持信用档案。信用等级与招投标、行政许可等挂钩,实施联合惩戒。
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:在建设期和运维期,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,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,形成威慑。
联防联控:与水务、城管、生态环境、住建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数据共享机制,形成监管合力。